5月20日至28日北京禁飛“低慢小”
來源:新華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0-05-14 10:13:18
??????昨天,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獲悉,兩會期間北京將劃設禁飛區(qū),禁止“低慢小”航空器。
??????警方通報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和全國政協(xié)第十三屆三次會議將分別于5月22日和5月21日在北京開幕。為確保全國兩會安全順利進行,按照上級要求,自2020年5月20日零時至5月28日24時期間,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高度從地面至無限高,劃設臨時空中限制區(qū),禁止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一切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活動。對于其他性質(zhì)的飛行活動,應當經(jīng)軍隊、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據(jù)了解,“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于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
??????警方提醒,除了“低慢小”航空器外,孔明燈因極易引發(fā)火災,本市早已禁止燃放。據(jù)介紹,孔明燈利用明火加熱空氣產(chǎn)生動力升空,且自重較輕,遇有陣風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墜落,一旦掉落到草叢或懸掛到樹枝等易燃物品上,極易引發(fā)火災。按照2014年出臺的《關于在北京地區(qū)禁止生產(chǎn)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禁止生產(chǎn)、銷售、燃放“孔明燈”。對于非法生產(chǎn)、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單位及個人,相關部門可對其依法查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王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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