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私占門前車位被罰500元
來源:濰坊晚報 發(fā)布時間:2020-06-24 09: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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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然臺路上,民警對違法占用公共停車位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清理。
??????諸城交警對非法占用公共停車位等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自6月17日開始,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開展了對非法占用公共停車位行為的集中整治行動,對轄區(qū)內市場街、書堂街、超然臺路等重點區(qū)域和路段的機動車違法停車、擅自占用公共停車位等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對非法占用公共停車位的行為進行了處罰。
??????沿街商戶霸占門前車位,方式五花八門
??????6月17日,諸城交警大隊一中隊在市場街開展對非法占用公共停車位等行為的整治行動。在一家商鋪門前,民警發(fā)現原本為方便市民停車設置的公共停車位,被該商鋪經營者魏某用所售的商品電動車占為己有,導致來往車輛無法停到該車位上。
??????據了解,魏某在市場街經營電動車生意已有兩年時間,為達到吸引更多消費者的目的,便將店里出售的電動車長期擺放至店門前的公共停車位上。針對魏某這種非法占用公共停車位的行為,諸城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根據“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擅自設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車泊位”規(guī)定,對魏某處以500元罰款。
??????6月21日,在書堂街,民警發(fā)現該路段同樣存在違法占用公共停車位的現象。在一家商鋪門口,劃定好的公共停車位被幾輛電動自行車并排占滿。在另一家商鋪門口,店主將自己的電動三輪車停在公共停車位上,導致來往車輛都無處停車。
??????在超然臺路上,一家商鋪的店主則找來廢棄的摩托車橫放在店鋪門前的公共停車位上,將該車位占為己有。
??????擅自占用公共停車位,可處500元罰款
??????本次整治行動中,諸城公安局交警大隊成立了專項整治小組,采取逐街逐路排查方式,對市場街、書堂街等重點路段進行了集中排查,對路段上存在的機動車違法停車、擅自占用公共停車位的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并采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對多次勸說仍拒不整改占位的提示牌、路障、廣告牌等依法進行了清理。
??????諸城交警大隊民警表示,公共停車位的設立是為了方便市民規(guī)范停車,屬于公共使用資源。任何商家或個人都不能將門前的公共停車泊位私自長期占用或禁止其他車輛停放。
??????根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狀況,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交通標志,限定停車時間。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車泊位,設置停車障礙。根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辦法規(guī)定,對違法擅自設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車泊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500元罰款。本報記者 孫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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