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新政落地首日 二百人進入冷靜期
來源:濰坊晚報 發(fā)布時間:2021-01-05 08:45:37
1月1日起,離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靜期”。這意味著,自愿離婚的夫妻雙方,從申請協(xié)議離婚到領取離婚證正式離婚,最短也需要一個月。中途有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申請將被駁回。1月4日,是“離婚冷靜期”制度在我市落地首日,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當天下午,全市約200人填寫了《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
夫妻辦理離婚,了解政策后打算回去好好商量
1月4日下午,記者來到濰城區(qū)婚姻登記服務中心看到,大門口和離婚登記室門口均貼有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離婚冷靜期”的相關提示,每當有市民前來都會仔細閱讀。
由于2020年12月31日19時-2021年1月4日6時,山東省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tǒng)離婚登記功能升級,期間全省婚姻登記機關停止辦理離婚登記相關業(yè)務,因此家住濰城區(qū)的余女士和丈夫童先生1月4日下午才來到現場登記離婚。
余女士告訴記者,他們結婚多年,當天來準備離婚時看到了這份“離婚冷靜期”的相關提示。隨后,兩人將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等相關證件和材料交給了工作人員并在離婚登記申請書上填寫了相關資料。
工作人員對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又給雙方一份《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兩人填寫后,一式三份分別給雙方和工作人員留存。“夫妻雙方拿到《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就可以回去了。30天的冷靜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工作人員說,經核實無誤后,會發(fā)給雙方《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lián))》一并存檔。
期間,工作人員還對兩人進行了婚姻家庭輔導。余女士和童先生表示,之前他們就聽說了“離婚冷靜期”,但并不知道具體流程,在了解相關情況并經過婚姻家庭輔導,他們回去會好好商量一下,看是離婚還是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婚姻登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坦言工作量增加
濰城區(qū)婚姻登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半個月前就已經貼出了“離婚冷靜期”的相關提示,對于當時一些準備預約登記離婚的或者手續(xù)不全需要1月1日之后來的離婚夫妻都進行了提醒。
“通過1月4日的受理情況來看,雖然是‘離婚冷靜期’在我市落地實施的第一天,但大部分市民還都是有所了解的。”該工作人員說,他們提前到崗,積極為離婚雙方進行解答。雖然之前也進行過多次培訓,但一天下來,他們明顯感覺到工作量增加不少。因為之前只要夫妻攜帶的手續(xù)齊全,當天就能全部辦理完畢,而設立“離婚冷靜期”后,需要離婚雙方填寫《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30天后再次來辦理相關手續(xù)。需要注意的是,登記發(fā)證期是30天,冷靜期屆滿后30日內前來辦理離婚登記,若未辦理,視為撤銷。
坊子區(qū)婚姻登記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1月4日,他們擔心市民對流程不了解,因此提前到崗。由于工作人員之前進行過多次培訓,對“離婚冷靜期”如何辦理、流程等相關事宜都能夠詳細解答。
1月4日,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當天下午,全市約200人填寫了《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
“冷靜期”實施后
該如何辦理離婚
“離婚冷靜期”制度實施后,該如何辦理離婚?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首先是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第一,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第二,有效身份證件;第三,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其次是受理?;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并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發(fā)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
具體的冷靜期為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fā)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之日起三十日內(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fā)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lián))》一并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自冷靜期屆滿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最后則是審查登記(發(fā)證)。
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王路欣/文
責任編輯:聶臻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