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二次酒駕遇查換妻子開車被識破
來源: 發(fā)布時間:2021-02-22 09:02:20
40歲的諸城男子李某,2月17日到濰坊市區(qū)走親戚喝了一些酒,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高速,沒想到在諸城收費站遇交警查車。想到自己之前曾經(jīng)因為酒駕被查,李某立即停車,讓妻子到駕駛座上開車,當場被交警識破。2月21日,記者獲悉,李某因二次酒駕,被吊銷駕駛證,罰款1000元,并處10日行政拘留。
2月17日中午,李某與妻子在濰坊市區(qū)一親戚家中聚會喝酒。下午3時許,感覺酒醒了的李某開車回諸城,讓有駕駛證但很少開車的妻子坐在副駕駛座上。
當天下午4時許,山東省公安廳交管局五支隊諸城大隊民警在諸城收費站開展車輛安全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面包車在遠處交換駕駛員,民警立即對該車攔截并檢查。
果不其然,民警一打開車門,一股濃濃的酒精味撲鼻而來,民警對駕駛員及副駕駛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發(fā)現(xiàn),正在主駕駛座的駕駛員并未喝酒,而剛剛換到副駕駛座位的李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60mg/100ml,為酒后駕駛。
山東省公安廳交管局五支隊諸城大隊民警表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nèi)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民警稱,李某在去年因酒后駕駛已被交警處罰,此次屬于“二次酒駕”,被吊銷駕駛證,罰款1000元,并處10日拘留。
通訊員于飛
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常方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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