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提高困難群體保障標準
來源:濰坊晚報 發(fā)布時間:2021-06-30 09:40:52
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落實“六穩(wěn)”“六保”促進高質量發(fā)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濰坊市民政局、財政局近日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進一步提高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和孤兒、重點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等困難群體的基本保障水平,在去年底保障標準基礎上提高10%。新的保障標準從2021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關于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享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一、二級殘疾人,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5元。享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三、四級殘疾人,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2元。享有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一級殘疾人,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5元。享有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二級殘疾人,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2元。三、四級智力和精神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8元(我市擴面內容,全省唯一)。
關于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機構養(yǎng)育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7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936元,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40元。
重點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受艾滋病影響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40元,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78元。
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常方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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