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第二類、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備案
來源: 發(fā)布時間:2021-09-01 10:50:58
一、事項名稱
生產第二類、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備案
二、辦理條件
1.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是指《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確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藥品類主要原料和化學配劑。
2.對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實行備案證明管理。
三、辦理依據
1.《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26日國務院令第445號,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令第653號第一次修正,2016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653號第二次修改,2018年9月18日國務院令第703號修正)
第二章第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生產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自生產之日起30日內,將生產的品種、數量等情況,向所在地的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2.《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2006年4月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5號公布)
第一章第三條規(guī)定:國家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對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實行許可證管理,對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實行備案證明管理。
第三章第十七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第二類、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必須進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
四、申報材料
登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yzd.chinasafety.gov.cn/),并提交以下資料:
1.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產量、銷售量等情況的備案申請書
2.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3.產品包裝和使用說明書
4.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可內部核查)
五、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許可決定
六、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1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0個工作日
七、收費標準
無
八、咨詢服務
乘坐20路、16路、21路、50路、52路、55路、65路、76路、98路公交車到陽光大廈下車
地址:濰坊市東風東街與東方路交叉口東南角
濰坊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應急局窗口
咨詢電話:0536-8080719
監(jiān)督電話:0536-8080903
網址:http://zwzx.weifang.gov.cn/
責任編輯:于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