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啦!濰坊公安發(fā)布“未成年人十大交通危險行為”
來源:濰坊新聞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3-03-28 08:45:45
濰坊日報社濰坊融媒訊 道路交通安全事關(guān)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每個家庭的幸福,3月27日是第28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濰坊市公安局根據(jù)近年來我市發(fā)生的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總結(jié)出“未成年人出行十大交通危險行為”,提醒家長、老師教會孩子如何規(guī)避出行風險,也請各位家長、老師以身作則,遵守交通規(guī)則。
?。?在車行道上隨意追逐玩耍
民警提醒:馬路不是自家的院子,家長平時一定要告訴孩子不要在馬路上嬉戲玩耍。同時,在外出的時候家長也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提醒其注意安全。
2.過馬路不走斑馬線,低頭玩手機
民警提醒:生活中,有些學生因為趕時間或者圖方便等,過馬路非常“任性”,不走斑馬線直接亂穿馬路或翻越護欄,這樣的行為十分危險,極易引發(fā)事故。行走在馬路上時,注意力一定要集中,不要玩手機、戴耳機、打鬧等,時刻注意過往的車輛以及道路的環(huán)境。
3.騎平衡車、電玩車或童車上路
民警提醒:平衡車、電玩車等兒童喜愛的玩具或器械不能上道路行駛,家長們一定要監(jiān)護好自己的孩子,不讓他們在道路上使用這些工具,同時家長們也不能帶著孩子上道路使用。
4.下車不從右側(cè)開門、不看后方來車
民警提醒:開車門是日常生活中很平常的動作,但實際上暗藏“殺機”,稍有不注意就會造成交通事故。
5.乘坐汽車時不系安全帶
民警提醒:安全帶是名副其實的“生命帶”,系好安全帶,只需要3秒鐘,而不系安全帶,則有可能在事故發(fā)生的1秒鐘,失去整個一生!
6.乘坐汽車時有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行為
民警提醒:乘坐汽車時,要系好安全帶,禁止在車內(nèi)打鬧嬉戲,避免影響司機安全駕駛,更不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以免發(fā)生意外。
7.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黑校車”上下學
民警提醒:為了孩子的安全,家長要拒絕讓孩子搭乘“黑校車”。
8.不滿16周歲騎電動自行車上路
民警提醒:家長務(wù)必要重視學生外出交通安全,加強對孩子的日常監(jiān)管和教育,看好自家車輛,保管好車鑰匙,莫讓未達騎行標準的未成年人騎摩托車、電動車以及自行車上路。
9.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
民警提醒:對于電動自行車的騎乘人員來說,安全頭盔相當于汽車的安全帶,是遇到危險時的一道重要防線。當事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受到猛烈撞擊,頭盔可以有效地保護頭部。因此,電動自行車的駕駛?cè)撕统俗藛T,一定要自覺戴好安全頭盔。
10.在停車區(qū)域或車輛前后嬉戲
民警提醒:一次事故的發(fā)生,一個家庭的悲痛!在發(fā)生的兒童交通事故中,相當一部分是因為汽車盲區(qū)而造成的!監(jiān)護人帶孩子在外面時,應(yīng)當做到嚴加看管,不要讓小孩離開自己的視線獨自玩耍,避免發(fā)生危險。
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益閣/文
責任編輯:封曉健